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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名改名-朱熹

加入时间: 2022-11-18 09:05:43 点击:530次

朱熹(1130~1200),字元晦(一字仲晦),号晦庵(又号称晦翁),别称紫阳。祖籍徽州婺源(今属江西),出生于南剑州尤溪(今福建尤溪县)。南宋儒家学者,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哲学家、经学家之一,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,南宋“闽学”的创始人。

朱熹于宋高宗绍兴十八年(1148)中进士,历任泉州同安县主簿,知南康军、提举渐东茶盐公事、知漳州、知潭州、焕章阁待制兼侍讲等职。平生不喜为官,“仕于外者仅九考(共九年),立于朝者四十日”(《宋无学案.元晦学案》上),一生主要的时间(约四十年)在福建讲学。晚年卷入当时进行的政治斗争,被夺职罢祠,其学被定为“伪学”,其人也被定为“伪学首魁”,直到去世之时“罪名”尚未解除。但朱熹死后不久,“党禁”解弛,朱熹的地位开始日渐上升,最终成为配享孔庙的“孔门十哲“之一,而其在历代儒者中的地位及实际影响仅次于孔子和孟子。其思想学说从元代开始成为中国的官方哲学,不仅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,而且还远播海外,如李朝时期的朝鲜、德川时代的日本,“朱子学”在政治领域和思想文化领域都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,产生相当大的影响。

朱熹幼承家学,其父朱松是杨时弟子罗从彦的门人,少时又师从属于“洛学”一派的胡宪、刘勉之、刘子0。他早年为学博杂,泛滥词章,出入佛老,对各种学问有着极为广泛的兴趣。从二十四岁起,他受学于罗从彦门人延平李侗。才开始真正走上理学的发展道路。在经过了长期的刻苦研究之后,朱熹终于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影响最大的哲学家、经学家。朱喜的学问渊博,于学无所不窥,在先秦诸子、佛道思想、史学文学、天文地理、文字音韵、训诂考据、典章尔律等许多方面,都有相当深要入的研究及不小的成就。更重要的是,朱熹以继承二程“洛学”为己任,广泛吸收了周敦颐、张载、邵雍等北宋理学家的思想养分,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,他的学说构建起一个规模庞杂而又不失缜密精致的思想体系。
一、理气论:朱熹认为,宇宙万物都是由“理”和“气”两方面构成的,气是构成一切事物的材料,理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;在现实世界中,理、气不能分离,但从本原上说,理先于气而存在,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。由理气论引申到理事论,朱熹进一步发挥了程颐关于理事的“休用一源,显微无间”,认为一切事物中都有理,理虽无形迹,但却包含了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的可能性。朱熹又发挥了程颐关于“理一分殊”的思想,他把“理”之全体称为“太极”,这个太极就是一,是宇宙的本体;就每一事物来看,它们都完整地禀受了这个理(太极)作为自己的本性,就像天上的月亮只有一个,却完整地映现在每条江河之上。

二、心性论:朱熹曾认真地研究了《中庸》关于“已发”、“未发”的思想,以及二程以来诸儒对此问题的讨论,其观点在四十岁前后有所不同,前期认为“心为已发,性为未发”,这个思想是受到胡宏的影响;后期则修正了自己的观点,认为“已发”、“未发”指心理活动的不同阶段或状态,并以“未发”为性,“已发”为情。在心性论方面,朱熹提出重要的“心统性情”的理论,这是他对张载思想的发展,认为性是心之体,情是心之用,心是包括体用的总体。对“性”的概念,朱熹又区分了“天命之性”和“气质之性”两个层面,前者指人禀理而生、专以理而言、纯粹至善的性;后者指人禀气而有形的、有清浊偏正善恶的性,这是他对程颐思想的发展。在此基础上,朱熹又提出了“道心”、“人心”的范畴,认为道心即“天理”,恶的人心就是“人欲”。

三、认识论:朱熹发挥了《大学》关于“格物致知”的思想,对“格物”的解释,朱熹认为,一是“即物”即接触事物,二是“穷理”即研究物理,三是“至极”即穷理至其极;对“致知”的解释,朱熹认为是“推极吾之知识,欲其所知无不尽也”(《大学章句》),即扩展、充广知识,致知是格物的目的和结果。总的说来,朱熹的理论是对程颐“格物穷理”认识论的发展。朱熹为了发挥其思想,提出《大学》篇中缺失对“格物致知”的解释,于是他还专门作了《补格物致知传》。与认识论相关的,在知行观上,朱熹提出了“知先行后”的观点,认为知的目的在行,即实地践履,若想践履,必须先知,不过朱熹也强调知和行不能偏废,“知行学相须”;与传统儒家的观点一致,朱熹的知行观主要强调的也是道德的践履问题,而不是认识的来源问题。

四、功夫论:在修养功夫方面,朱熹主张“主敬涵养”;他不仅发展了程颐“涵养须用敬”的思想,也吸收了程门弟子及他自己的修养体验。朱熹的“主敬”理论突出强调了“未发”,即人在无所思虑及情感未发生时,仍须保持一种收敛、谨畏和警觉的知觉状态,最大程度地平静思想和情绪,这样就可以涵养一个人的德性,此外,朱熹也注意人在动的状态中的“主敬”,这是贯穿于“未发”和“已发”、知和行的全过程。而人们学习和道德修养的目的,朱熹认为就在于“存天理,去人欲”,这一结论一方面有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意味,但另一方面,在伦理学上则有用理性原则来作为社会普遍道德法则的意义。

在经学方面,朱熹有许多著作,如:《易》有《周易本义》、《易启蒙学》、《蓍卦考误》、《易传》、《古易音训》、《损益象说》、《易答问》、《朱文公易说》等;《书》有《书古经》、《书传辑说》、《书说》、《文公书说》、《书经问答》等;《礼》有《仪礼经传通解》、《仪礼经传图解》、《朱子井田谱》、《礼记辩》、《仪礼经传通解续》、《朱子礼纂》等;《孝经》有《孝经刊误》、《孝经存异》;《四书》有《四书集注》、《四书或问》、《论孟精义》、《中庸辑略》、《大学集传》、《大学详说》、《大学启蒙》、《论语要义》(两种)、《论语训蒙口义》、《论语详说》、《孟子集解》、《孟子问辨》、《四书音训》等。以上还是不完整的统计,但仅从以上这个书目就足以说明朱熹在经学上的成就。在这些著作中,影响最巨的无疑当推《四书集注》。自元朝中期后,此书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解释,一直到清末废除科举为止。朱熹于《四书》几乎用了他毕生的精力,他早年着力于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,晚年尤工于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,辨析毫厘,远在《易本义》和《诗集传》(这两书了为明清科举功令)之上。至于对《大学》分经传、补“格致”,那是出于其经学中的“宋学”之主观立场,此点虽有论辩之余地,却也属可以理解的举措。

朱熹治经,既重汉唐注疏,又不一味推尊,其方法如其在《论语训蒙口义》中所说的:“本之注疏以通训诂,参之释文以正其音读,然后会之于诸老先生之说,以发其精微。”自义理之学兴,学者多以为得孔孟不传之统,对汉儒经注颇为鄙薄,朱熹认为这是不恰当的。所以,他努力把训诂与义理结合起来,这是朱熹对经学的一大贡献。正如钱穆指出的:“朱子于经学,虽主以汉唐古注疏为主,亦采北宋诸儒,又采及理学家言,并又采及南宋与朱子同时之人。其意实欲融贯古今,汇纳群流,采撷英华,酿制新实。此其气魄之伟大,局度之宽宏,在儒学传统中,惟郑玄堪在伯仲之列。惟两人时代不同,朱子又后郑玄一午年,学术思想之递衍,积愈厚而变益新。朱子不仅欲创造出一番新经学,实欲发展出一番新理学。经学与理学相结合,又增之以百家文史之学。”(《朱子新学案》)

朱熹一生著述极丰,是中国历史上著作最多的儒家学者之一,《宋史.艺文志》中著录者有四十余种,未著录的尚有二十余种,另外由其弟子或后人编纂的著作也有二十余种。全祖望在《宋元学案》中称他“致广大,尽精微,综罗百代矣”,并非溢美之虚语。朱熹著作中最重要、最有影响的,除《四书集注》外,当推《朱文公文集》、《朱子语类》、《朱子家礼》。